伊朗—中国联合商会的成立


伊朗—中国联合商会的成立

鉴于中国经济的增长以及伊朗企业和中国企业之间需要更为紧密的联系的必要性,伊朗商会试图与中国通过系统体制基础的建设,为贸易关系进一步加强采取适当措施。

为此与中国对口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署了备忘录,2001年9月15日建立了伊朗中国工商业委员会。

并于2001年12月30日召开会议。该委员会的成立大会批准了相关章程和宣布委员会开始正式运行,同时在伊朗商会的注册号为第156号。

初始,委员会只有65个成员,但基于其杰出的成绩,委员会被伊朗商会批准更改为其旗下的子商会;并于2002年1月12日在特别委员会大会上提出。

现在,ICCCI是伊朗最大的商会,有超过6000个来自伊朗和中国两国的成员。v

目标,责任,使命

伊朗—中国联合商会是旨在促进伊朗和中国双边的贸易,经济和工业关系的,无盈利目的的,非贸易,非盈利的组织机构。

伊朗—中国联合商会的目标是

收集和调查统计两国关于贸易,工业,经济事务的大量信息;向伊朗及中国双边对此感兴趣的双方提供这些信息并配合两国授权的机构和官员, 完成包括鼓励伊朗和中国之间的双边贸易,经济和工业关系的各项活动。

努力促进伊朗和中国的工商业者在贸易和工业领域的接触及将双方观点具体化。

研究两国在工业,商业投资的范围,参加由两国批准组织的展览,参观市场和参与其他类似事件;以及对伊朗和中国官方批准的参加这样的展览,参观市场和其他类似事件感兴趣的机构,组织,法律实体提供援助。

促进伊朗和中国的工商业代表团的交流和增进相互之间的经济联系。

举办大量和贸易有关的研讨会,演讲,会议;增进两国在工业,经济和技术转转让的联系。

发行了一份已得到许可的,关于两国经济和工业关系发展和伊朗和中国之间的技术工程服务的信息公告,包括工商业规则,条例,共同关心的问题,软件手册和期刊。

通过两国商会的仲裁来解决伊朗和中国真实存在的法律实体之间的贸易,经济和工业上的纠纷。
对获取签证给予援助。
对实现上述目标做的必要措施

机构

大会(普通 和特别的)| 董事会 | 检查员 | 总书记

会员资格

接受商会章程条款的伊朗和中国两国真实存在的法律实体,可以向伊朗—中国联合商会申请加入,并遵守伊朗商会的规则。伊朗—中国联合商会中伊朗籍的会员首要前提必须是伊朗工,商,矿业协会的会员,或持有有效的商务卡。会员应该包括普通和名誉会员。

专业委员会

执行伊朗—中国联合商会二十条条款中第八项,已建立了如下3个专业委员会和5个一般委员会:
投资专业委员会,工业,矿产和高科技服务专业委员会,运输和贸易专业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广告,出版,营销和展览委员会,签证委员会,会员资格审查委员会,香港委员会。